解析:
关于集体户口办理离婚事宜,其过程主要分为两类情形:
首先是通过协商达成的协议离婚,在这一环节中,当事人需要携带由集体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发放的户口单页及其他相关证件,向当地婚姻登记机构递交离婚申请,待30天的离婚冷静期过后,再度前往民政局办理正式离婚手续即可。
其次在于诉讼离婚形式:
如果选择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婚姻纷争,当事人需要在提出离婚诉求时准备好包括离婚起诉状在内的各项材料,以及夫妻双方的结婚证书、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同时还需提供子女的户口簿或出生医学证明等原件资料。
若涉及到财产分割问题,则需进一步提供相关财产证明文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