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公安机关或检察院决定对当事人实施逮捕后,家属应当立即寻求律师帮助并启动会见及阅卷程序,以便充分发挥辩护权能,全力争取最优的诉讼结果。
由于律师具备专业的刑事诉讼技能与知识背景,能够迅速介入案件并为犯罪嫌疑人提供必要的法律援助。
在与犯罪嫌疑人口头交流的过程中,身为代理人的律师可获知涉案事件的初始信息,帮助其详细解读所享有的各项法定权益,同时深入了解是否遭受了刑讯逼供等不当行为,进而代为进行投诉与控诉,以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如取保候审等。
此外,律师还可以依据事实与法律规定,提交有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行较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相关证据与建议,从而有效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及其其他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
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
辩护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后,应当及时告知办理案件的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