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依照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对于盗窃行为涉及金额在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的情况,均应作为刑事案件进行立案处理。
而对于盗窃公私财物价值在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以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情况,则应当分别被认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所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和“数额特别巨大”。
同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高级人民法院及人民检察院有权根据本地的经济发展水平以及社会治安状况,在上述规定的数额范围内,自行确定并执行具体的数额标准,但需上报最高人民法院与最高人民检察院进行审批。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