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无公证情况下,只要遗嘱符合其基本组成元素即成立。
遗嘱起草者需拥有完备的民事行为能力,内容方面则应展现遗嘱执行人的真实意愿,且须遵循相应的法令条文来处理遗产或其他事务,即使未经公证也能依法生效。
关于遗嘱的有效性,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若见证人资格不符,那么代书、录音及口头遗嘱将被视为无效;
2.遗嘱中未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该部分遗嘱将被判定为无效;
3.遗嘱必须反映遗嘱执行人的真实意愿,如有受到威胁或欺骗而订立的遗嘱,则会被认定为无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四条
遗嘱继承或者遗赠附有义务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
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经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其接受附义务部分遗产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