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聚众斗殴罪,即指行为人为寻求报复、争夺霸权地位以及其他不道德目的,召集他人形成帮派势力进行互相对抗乃至相互攻击,从而严重破坏公共秩序的犯罪行为。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任何涉及策划、组织、指挥、积极参与此类违法活动的个人都应当被视为重要线索展开调查取证,依法追究其相应刑事责任。
对于那些在聚众斗殴中起主导作用的首要分子及积极参与者,司法机关将依据情节轻重,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管制或拘役的处罚;
而当存在如下四种情况时,首要分子与其他积极参与者则可能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严厉惩罚:
1.多次参与或组织聚众斗殴事件;
2.参与人数众多且社会影响极其恶劣;
3.在公共场所或交通枢纽地带实施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
4.使用武器装备进行聚众斗殴。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
【聚众斗殴罪】
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