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在收到住房时发现存在质量问题的解决方案,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首先,若住房质量出现问题但尚未达到退房的程度,作为业主应将此情况反馈给物业,然后由物业协助联系开发商进行修复工作,开发商在此过程中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拒绝;
其次,若开发商未能及时响应并提供有效的维修服务,业主可考虑自行寻找第三方机构进行维修,但需注意的是,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及损失均应由开发商负责承担;
最后,若住房质量问题严重到影响居住安全或使用功能,购房者有权自主决定是否要求退房。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