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法律中,押金与定金有着显著的区别,押金一般情况下是可以进行退回处理的。
而对于定金而言,其具有保证金的特性,若交付定金的一方未能按照约定履行义务或者其行为导致合同无法得到正常履行,则无权要求对方返还定金;
同样地,收取定金的一方未按约履行义务或者其行为亦未达到合同原有的设定目标,也需要向对方双倍返还定金。
典当押金指在双方的法律关系不复存有、且没有其他争端存在的条件下,此部分押金必须予以归还。
在发生违约事件时,押金会被相应扣除。
然而,当债务人履行了债务责任之后,定金应当被视为价款的一部分或者被收回。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
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