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首先,我们必须明确一点,即项目部作为公司内部机构,属于公司整个组织结构的有机组成部分。
因此,项目部所实施的任何行动都应被视为公司整体的行为,包括其对外进行的借贷行为。
在这种情况下,就应该由公司来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其次,根据我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公司作为具有独立法律地位的企业法人实体,拥有独立的法人财产,并依法享有法人财产权。
这意味着,公司需要以其所有的财产来承担公司所产生的债务。
此外,对于有限责任公司而言,其股东仅需按照其实际缴纳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而对于股份有限公司来说,其股东则只需按照其认购的股份数量为限,对公司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