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针对因交通事故产生的赔偿争议,当事人有权利选择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协商调解,或者径直诉诸于人民法院展开民事诉讼程序。
然而,若在经过权威机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调解后,双方当事人未能达成协议或在调解书生效后未能履行相关义务,那么,当事人就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申请。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