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洗钱罪的准确界定,其主要涵盖以下几个要点:
首先,该犯罪的实施者可以是任何普通公民或法人实体;
其次,洗钱的行为对象必须是特定范围内的犯罪所得以及与其相关的收益,例如毒品犯罪所得、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中所获得的不义之财、恐怖分子所进行的恐怖活动产生的非法收入等等;
再次,此种行为对社会构成了多重危害;
最后,洗钱案件中被告人的主观意图通常是出于明知或故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
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一)提供资金帐户的;
(二)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
(三)通过转帐或者其他支付结算方式转移资金的;
(四)跨境转移资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