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我国在敲诈勒索罪这一犯罪行为的立案数额方面,有明确且详细的法律规定要求如下: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达到或者超过人民币两千元及以上、三万元及以上以及十万元及以上的,或者是三十万元及以上和五十万元及以上的,应当被分别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巨大”以及“数额特别巨大”,并予以立案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和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