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探讨涉及到二婚遗产的继承比例时,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在这种情况下,财产的已故伴侣有权首先获得属于夫妻共有的全部财产中的一半。
至于剩余的另一半共同财产以及该已故伴侣的个人财产应当如何分配,则需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在此过程中,我们需要关注的是,该已故伴侣是否曾留下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
若存在此类文件,那么应优先按照这些文件所规定的内容进行分配;
反之,则应依照法定继承方式进行处理。
在法定继承方面,配偶、子女及父母被视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他们享有优先分配财产的权益。
在完成对第一顺序继承人的财产分配后,如仍有剩余财产,则将由第二顺序继承人即兄弟姐妹、祖父母及外祖父母进行继承。
值得注意的是,同一顺位的继承人所享有的继承份额应当保持一致,但也允许通过协商达成不同的分配方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