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1.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听证权。
对于那些法律、法规以及规章制度中明确规定应当通过听证方式来决定的行政许可事项,行政机关应积极主动地履行这一义务,例如在《价格法》中所强调的有关公益事业的价格调整务必进行听证的相关条款。
2.行政机关自主决定的听证。
此外,若有任何行政机关认为采取听证程序是必要且有利于公共利益的重大行政许可事项,他们也应该向全社会公布这一信息,并且按照规定举行听证会。
法律依据:
《行政许可法》第十九条?
起草法律草案、法规草案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章草案,拟设定行政许可的,起草单位应当采取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听取意见,并向制定机关说明设定该行政许可的必要性、对经济和社会可能产生的影响以及听取和采纳意见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