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是您有开具无住房证明之需求,通常您需前往当地房屋管理局进行办理相关手续,所需提交的材料相对简便,仅需出示身份证与户口簿两份证件即可,但仍需备妥约20元人民币的手续费以作申请受理费用。
以下是具体办理流程的详细说明供您参考:
1.请您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及单身证明原件至当地房屋管理局或称为房地产交易管理核心进行申请处理。
2.在业务窗口处填写相应的申请表格,工作人员将对您提供的资料予以复印留档备案。
3.缴纳20元人民币的档案管理费用。
4.耐心等待叫号,待轮到您时,前往指定窗口办理无住房证明事宜,经审核无误后,便可打印相关资料并加盖公章。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七条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提供。有关国家机关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查询、复制与调查处理事项有关的不动产登记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