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未涉及其财务状况的案例:每宗收取800元至10000元人民币不等的费用;
(二)涉及到财务状况的案例:每宗需支付基础服务费1000元至2000元人民币。如争议财产标的额超出1万元,按下列方式细分计算。具体计费比例如下:争议标的额在10001元至100000元之间的部分,收取5%至6%的费用;争议标的额在100001元至1000000元之间的部分,收取4%至5%的费用;争议标的额在1000001元至5000000元之间的部分,收取3%至4%的费用;争议标的额在5000001元至10000000元之间的部分,收取2%至3%的费用;争议标的额在10000001元至50000000元之间的部分,收取1%至2%的费用;争议标的额超过50000001元的部分,收取0.5%至1%的费用。
(一)在审查起诉阶段,若未涉及财务状况,则每宗收取1500元至12000元人民币不等的费用;若涉及财务状况,则按照代理涉及财务状况的民事诉讼案件收费标准的70%执行,但最低收费不得低于2000元人民币。
(二)在审判阶段:若未涉及财务状况,则:
(1)作为被告方辩护律师:每宗收取2500元至20000元人民币不等的费用;
(2)作为自诉人或受害者的诉讼代理人:每宗收取2000元至15000元人民币不等的费用;若涉及财务状况,则按照代理涉及财务状况的民事诉讼案件的收费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