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1、通常情况下,协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量刑标准为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惩罚,同时附加罚金。
2、然而,具体的判罚结果往往还要考虑到被告人是否有自首、坦白等情节以及所获取利益的大小。
假设被告在实施犯罪行为过程中并未获得重大经济利益,或者仅是将自己持有的银行卡一次性出售给他人从而获得微薄收益,那么他们可能有机会争取到不起诉的处理结果。
3、此外,关于被告人的身份问题也是需要重点关注的因素之一。
在某些案件中,即便被告人被判定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罪犯,但其实际扮演的角色可能仅仅是从犯。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于从犯,应当给予从轻、减轻甚至免除处罚的宽大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