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普通公民在日常生活中可正常使用警用皮带。
尽管皮带上印有警方专用标识,但此类物品并非警察在执行公务时用以表明其官方身份所必需的工具,执法人员通常会通过着装规范和工作证件来证明自身的职业身份。
因此,非执法人员持有警用皮带并在个人生活中使用并不违反法律规定,然而,若将此类物品滥用于冒充警察则构成了违法行径。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在诸如公务员面试等特定场合,不得使用带有特殊标识的皮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第二十三条
人民警察必须按照规定着装,佩带人民警察标志或者持有人民警察证件,保持警容严整,举止端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