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敲诈勒索罪的立案标准及程序,必须满足以下三大要素:
第一,行为人必须持有非法侵占他人物品的动机;
第二,其所采取的手段须为以威胁或恐吓方式强行索取钱财;
第三,所涉及的金额必须达到法定的较大金额标准或曾有多次实施敲诈勒索的行为。
具体的立案步骤包括但不限于:
首先,由相关人员或当事人向公安机关进行报案;
其次,公安机关对报案内容进行受理并展开调查;
再次,公安机关将根据案件情况进行详细审查;
最后,若符合立案标准,则需经过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的批准后方可正式立案。
反之,对于依法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也需要经过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的批准后才能决定不予立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