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房产证上注明单独所有,这意味着该房屋产权仅归登记的产权人独自享有,不存在任何其他的所有权归属问题。
然而,若是这套房产是在婚后购得,而且在夫妻之间并未就产权分配达成过任何书面协议进行约定的情况下,即便房产证上登记的姓名有所不同,它也应被视为夫妻共同拥有的财产。
若此套房产系由其中一方在婚前全额出资购买,那么从法律角度来看,它应当被认定为该方的个人婚前财产,而非夫妻共有的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