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公开谩骂他人乃指在公共场合乃至众多人员在场的情况下,以污蔑、诟病及恶毒诅咒等方式对他人实施言语打击的恶劣行径。
该类行径不仅侵犯了他人所应享有的尊严与名誉,甚至极易给受害者带来心理及感情层面的创伤。
一般而言,判断公开谩骂他人的具体标准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首先,观察时间和地点。
公开谩骂往往发生在公众场合或者拥有诸多观众存在的环境之中,如城市街道、商场店铺、餐厅等地。
而若仅仅是在私密环境之内,例如独自在家中言语表述,通常难以认定为公开谩骂他人的范畴。
其次,审视言论内容。
公开谩骂所采用的话语内容通常带有严重的侮辱性、贬损性以及攻击性,例如使用侮辱性词汇、恶意诅咒、人身攻击等等。
倘若仅止于普通争论或批评之上,且并未触犯侮辱或谩骂的边界,便很难视为公开谩骂他人的典型案例。
最后,考虑受害者的内心感受无疑是关键所在。
若受害者真切地感受到自身受到了侮辱、诟病或是攻击,此类行为给其心灵及感情方面造成了实质性损伤,那么此举便可认定为公开谩骂他人。
值得警觉的是,公开谩骂他人乃是一项违背道德准则及法律法规的恶性行为,不仅会对受害者身心健康造成巨大损害,还可能引发全社会公众的强烈指责乃至法律的严惩。
因此,我们呼吁每一位公民都应当尊重他人的尊严与权益,坚决杜绝使用任何形式的侮辱或谩骂言辞,共建文明和谐之美好社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