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涉及房地产产权纷争的案件中,如果争议房地产已被法院明确规定禁止进行交易活动,那么法院有权对被执行者的相关房产予以查封并禁止其作为债务清偿的抵押物使用。
在此情况下,善意的第三方权益将受到严格的法律保护。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那些尚未达到总投资额50%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处在司法或者行政管制之下的房产、未经全体共有人一致同意的共有财产、存在权属界定模糊不清状况的房产以及未能依照法定程序办理所有权登记和领取权属证书的房产,都不允许进行销售活动,否则该等交易将被视为无效并且不具备任何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