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房产所有权证书在尚未取得的情况下无法进行业主身份的更改,这意味着交易或者更名程序无法启动。
首先,必须成功地完成房地产所有权证明书的发放工作,同时确保房屋贷款已顺利结清,并解除抵押权设置之后,方能启动相应的转让手续。
若无房地产所有权证书,仅凭购买协议是无法实行更名程序的,因为该协议已经在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了备案,未来颁发的房地产所有权证书仍将保持原业主的姓名不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八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