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如果公民的网络赌博银行账户遭遇了公安局的冻结措施,那么相关当事人理应积极配合公安部门进行调查工作,耐心地等待账户解冻的通知。
而对于公安机关冻结的各类资产,例如存款、汇款、债券、股票以及基金份额等,经过严格的审查核实后发现这些财产确实与案件无关的话,公安部门应在三个工作日内解除封锁、扣押和冻结措施,并将原资产退还给当事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可以依照规定查询、冻结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
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
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已被冻结的,不得重复冻结。
第一百四十五条
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邮件、电报或者冻结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以内解除查封、扣押、冻结,予以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