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闲置土地的处理方式通常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首先,可对其进行补充完善建设用地相关手续,成功申领《建设用地批准书》之后便可继续开展开发工作;
其次,可以适当延长开发建设期限,但是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再者,若需改变土地用途,则需要按照规定办理相应手续并继续进行开发建设;
此外,还可以将其暂时安排为临时使用,待原项目开发建设所需条件成熟之后,再重新获得开发许可;
最后,如果土地在这段期间产生了增值效益,那么政府有权收取这部分增值收益。
而对于那些长期闲置且无法得到有效利用的土地,政府有权依法收回,同时注销建设用地批准文件以及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
非农业建设必须节约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
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
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
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