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二审提交证据的规定如下:
当事人若在二审诉讼过程中需要提供新的证据支持其主张的,必须在二审法庭开庭之前或在开庭审理期间向法院提交这些证据。
而对于无需开庭审理的二审案件,当事人应在法院规定的合理期限内将相关证据提交给法院。
然而,如果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到期之后才提供新的证据,且这些证据并非首次出现的证据,那么法院将不会予以采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
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
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
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
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