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挪用公款并已偿还部分款项的判刑标准如下所述:
首先,行为人所挪用的公款金额应以案发时仍未偿还的实际数额为准。
在此基础上,若在案发前,该名国家公务人员已经主动偿还了部分公款,则法院可能会考虑减轻其刑罚或予以减刑处理。
其次,如确凿证据证明存在挪用公款行为,则将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若情节较为严重,则将面临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处罚;
而如果数额巨大且未能及时归还,则将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