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如若因抽逃注册资本金而导致严重后果,并且在公司发出催款通知后仍然未予归还,那么该行为将会被公司董事会采取决定性措施,即撤销其作为公司股东的资格。
另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于实施抽逃出资行为的主体将由政府监管机构进行处罚,惩罚金额为所抽逃出资金额的百分之五以上,但是不得超过百分之十五。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九条
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