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鉴于维护消费者对产品或服务的批判和建议权利的强烈需求以及建立客观公正的评估机制的宗旨,消费者针对商家所提供的商品或服务与其网络店铺所描述内容之间的一致程度、卖家的服务态度等多方面因素所给予的评分及评论,尽管在某些情况下可能带有一定的主观倾向且用语较为直白尖锐乃至略显偏颇,然而只要其并非出自恶意攻击商业信誉的意图,那么消费者给予的诸如"差评"之类的反馈并不足以被视作是侮辱或者诽谤行为,并通常不构成侵权。
在这种情况下,商家需要承担的侵权责任主要包括以下几种形式:
(1)立即停止对消费者权益的侵犯;
(2)清除所有阻碍消费者正常使用产品或服务的障碍;
(3)消除可能存在的任何安全隐患;
(4)归还消费者因购买产品或接受服务而支付的全部款项;
(5)修复已经造成的损害,使之恢复到原有状态;
(6)根据实际损失情况向消费者进行赔偿;
(7)向消费者诚挚地道歉;
(8)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不良影响,恢复企业声誉。
法律依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五条
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检举、控告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中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权对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提出批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