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二手房屋买卖流程的详尽解读如下:
首先需要前往市房产交易中心进行价值评估工作;
其次,必须进行贷款申请并将预付首付款依次存入房产局所指定的账户之中;
第三步是耐心等待贷款审核,在此过程中,买方与资金提供方——银行签订贷款合同以确保贷款事项顺利进行;
第四步是履行担保手续,根据相关担保合同,银行会将款项直接汇入房产局特设的资金监管账户内;
最后且不可遗漏的步骤就是至房产局办理产权交易手续,购房者领取产权证书,而卖方则需亲自前往房产局领取应得款项。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
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
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