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保证人履行了保证责任之后,除非当事人之间另有特别规定,那么该保证人有权在自己所承担的保证责任范畴内,向借款人为债务追讨。
这意味着,保证人将享有债权人针对债务人的所有合法权益,然而不能够对债权人造成任何的损害或损失。
在保证协议之中,如果当事人未就保证的具体方式作出明确的规定或者约定不足以确定,则应按照最为通常的保证形式即一般保证来执行相关的保证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条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