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涉及到合同诈骗罪的司法案件中,倘若某人确实实施了相应的犯罪行为,然而其对于整个犯罪活动的预谋策划、实际执行乃至最后的圆满落幕所起到的作用相对有限,抑或是仅仅为其他共犯者实施犯罪行为提供了必要的便利条件以及实质性的协助,例如提供犯罪所需的工具设备、指引犯罪目标所在、清除犯罪过程中的障碍因素、负责望风监视、协助转移赃款赃物等相关事宜的人员,便有可能被认定为从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七条
【从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