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刑事法律范畴中,侵犯财产罪是一大重要主题,其包含了多达13项具体罪行。
根据行为人主观上故意表现出的目的不同,可以将这些罪行划分为三个主要类别:
首先,我们有占有所引发的侵犯财产罪,即那些旨在通过非法手段来获取、掌握和享受他人财产的行为;
其次,则是以挪用为核心目的的侵犯财产罪,这类行为涵盖了挪用资金罪以及挪用特定款物罪等细分罪行;
最后,以毁损财产为故意内容的侵犯财产罪也是不容忽视的一部分,这其中包括了故意毁坏财物罪以及破坏生产经营罪等具体罪行。
因此,职务侵占无疑也被归入到了财产类犯罪的范畴之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第二款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