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一)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行贿金额大于或等于人民币3万元者,将被认定为“数额较大”,届时将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刑罚以及罚金的处罚。
(二)在以下情况下,则被判定为“情节严重”:
行贿金额在人民币100万元至500万元之间、行贿金额高于人民币50万元但低于人民币100万元且同时具备上述第一项至第五项所述的任何一种情况。
此外,还有其他严重的情节也会导致同样的结果。
(三)如果出现以下任一情况,那么就会被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
行贿金额超过人民币500万元、行贿金额在人民币250万元至500万元之间并且同时具备上述第一项至第五项所述的任何一种情况。
此外,还有其他特别严重的情节也会导致同样的结果。
为了谋求不正当利益而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若造成的经济损失达到人民币500万元及以上,即视为“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
至此,全部内容已结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
行贿罪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
在经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
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