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因债务问题而面临诉讼之时,当事人可尝试进行友好协商以解决问题。
倘若由于欠债问题而引发了诉讼案件,首先应该采取积极的应对措施,以期与债权人就分期还款达成共识。
否则,一旦法院依照既定的法律条款做出裁决,当事人仍然拒绝履行其应负的法定义务时,债权人有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二百四十五条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