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我国,所有被拘留在看守所中的人士都必须严格遵守每日三餐的规定,然而各个看守所提供给狱中人员的食物种类和总量却有所差异,这主要取决于该地的经济条件以及相关部门的管理水平。
根据目前的统计数据,平均而言,每个月每位在押人员能够得到的食物及饮食标准为大米16.6公斤、蔬菜12.3公斤、食用油0.46公斤以及肉类1公斤。
然而,我们也注意到,并不是所有的看守所都能够提供清洁卫生且品种丰富的食物,其中有66.7%的看守所仅能提供单调乏味、数量不足的饮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二十三条
人犯在羁押期间的伙食按规定标准供应,禁止克扣、挪用。对少数民族人犯和外国籍人犯,应当考虑到他们的民族风俗习惯,在生活上予以适当照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