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当一家上市企业宣告破产时,股民可以选择在其股票被强制摘牌之前迅速出手售出。
在主板市场上,一旦企业宣布进入破产重整程序,通常会采取两种策略来处理其累积的债务问题,要么是将公司的债务打包出售给第三方,要么是由母公司进行全资收购和合并处置。
在这一过程中,企业的股价可能需要经历较长时间的暂停交易。
然而,如果重整方案最终获得通过并实施生效,那么股民手中的股票仍然可以恢复正常交易状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条
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