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通常情况下,是不会出现这样的情况的。
依照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及其中相关的司法诠释法规条款来看,若前任丈夫因违法行为而触犯刑法并得到了法院公正合理的判决结果,需要对其实施财产执行方面的法律事务的话,那么是无法去查封他的前妻所拥有的财产的。
这主要是由于人民法院在实施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等财产执行措施的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不得超越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这个原则。
然而,如果被查封的财产实际上属于前妻的个人财产范畴,那么她有权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一百九十二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