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最近浏览新闻,看到丈夫网贷妻子拒绝还贷的新闻,很多网友反应激烈,意见各有不同。支持声反对声此起彼伏。那么,网贷不还会牵连妻子么?接下来律图小编为大家收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为大家具体回答这一问题,欢迎阅读!
网贷不还会牵连妻子么
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在夫妻双方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未约定归各自所有,或者虽有约定但债权人不知道该约定的情况下,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都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如果未举债的夫妻另一方认为该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证明责任。
当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对外所负的债务,尤其是数额较大的债务,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所需的范畴时,认定该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标准,是债权人能否证明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的意思表示。
如果债权人不能证明的,则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简单来说就是夫妻一方借的债务超过了家庭正常开支,那么这笔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债务的认定标准,就是看借钱出去的一方是否能够证明这笔债务用于了夫妻共同生活或者其它相应的活动,如果不能够证明,那么这笔债务就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法律依据:《民法典》(起施行)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小编在上文已经进行了具体的说明。如果双方达成共同还款的协议,那么双方都需要承担债务。如果债务超出了家庭日常需求,那么就需要相关证明,证明这笔欠款是否用于家庭支出,如果不能证明,则妻子不用承担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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