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假如男女双方在私密对话邮件中曾经透露他们的财务关系属于男方财物出借给女方的情况,那么这位男方可以尝试就此借款的返还事宜与女方进行进一步的沟通协商;
倘若经过努力仍然无法达成共识解决问题,男方则必须毫不犹豫地采取法律行动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例如将此诉讼发至女方个人身份档案的常驻或居住地址,请求法庭判定相应的借款返还事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