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北海市对于盗窃罪的立案标准经规定如下:
1、当盗窃公私财物达到人民币一千元及以上的额度时,即应视为具备了进行刑事案件立案侦查的条件;
2、若行为人在过去两年内实施盗窃行为超过三次,亦可将此作为立案依据之一;
3、若能证明行为人违反相关法律义务擅自闯入他人家庭居所,并与外部社会环境形成了相对封闭状态,则在此类情形下发生的盗窃行为同样被认定为可以进行立案侦查;
4、在公众场所或公共交通运输工具上,窃取他人随身携带的贵重物品,也属于应当予以立案侦查的犯罪行为;
5、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等行为,均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