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离婚之后,孩子的抚养权归属和户口转移问题,我们将做出如下说明。
首先,当孩子尚处于未成年阶段时,户口的迁移则需由父母共同代理完成相关手续;
然而,若孩子已成年超过18岁,则完全可以自行处理户口的迁移事项;
甚至就算是孩子年满18岁,他们也拥有了自主选择独立门户或者在本人携带身份证与户口本的情况下去派出所申请办理户口迁移的权利。
至于变更抚养权所需的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申请人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离婚证以及离婚协议;
2.孩子的户口簿以及出生证明;
3.草拟好的变更抚养权协议书。
对于孩子户口的单独迁移,我们也给出了详细的指导。
首先,未成年子女的户口无法单独进行迁移,必须在其监护人(例如父母等)进行户口迁移的过程中随之迁移;
其次,在孩子已经年满18周岁的前提下,只要当事人夫妻双方任意一方的户口所在地的集体及户主均表示愿意接收,并且孩子满足当地的户籍准入政策(比如未婚且未就业等条件),那么户口便可以在保持“非农业”的户籍性质不变的基础上,迁入父母的常住户口所在地挂靠;
最后,当事人可以带上孩子的户口本、身份证等资料,向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工作人员进行咨询,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