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以下是我们规定的几种情况,在这些情况下,我们将完全不考虑对相关人员实施缓刑:
(一)涉及挪用资金额度达到40万元人民币以上,或者挪用的资金用于从事非法活动金额达到了15万元人民币以上者;
(二)涉案人员并没有全额退还所侵占的赃款;
(三)在共同犯罪中担任主要角色,并且其犯罪行为情节严重者;
(四)该案件在本市产生了重大影响,引起了广泛而强烈的社会反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
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