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某些情况下,对于符合特定条件的聚众斗殴罪犯罪人员,可以适用假释制度。
按照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如其服役期限已超过原有判决刑期的一半,而被判以无期徒刑的罪犯,如果其实际服役期已经达到或超过了13年之久,且在服役期间能够认真遵守监狱的规章制度、积极接受教育改造、真诚悔过罪行并表现出再犯可能性极低的情况下,则可考虑予以假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
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