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从犯的服刑期限应依据案件具体情节加以确定,相较于主犯的刑期,可适当地予以减轻或从轻处罚。
这是基于从犯在共同犯罪中的性质、情节以及其所发挥的作用等多方面因素进行考量后得出的结果,或者是从轻判处刑罚,或者是减轻处罚,甚至有可能被免予刑事处罚。
由于在共同犯罪活动中,从犯所起到的作用及其行为造成的社会危害程度均显著低于主犯,因此,从犯所背负的刑事责任理应明显低于主犯。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十七条
【从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