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明文规定,凡涉嫌职务侵占罪者,若行为人侵占他人财产数额在较大范围内(即6万元至40万元之间),将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严厉惩处;
若其所侵占财产数额超出此范围,达到巨大程度(100万元至1500万元之间),将面临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同时可能被依法没收部分甚至全部个人财产。
此外,职务侵占罪所涉及到的“数额较大”及“数额巨大”这两个具体数额标准已通过法律形式予以明确界定,分别为:
6万元人民币以上但不足40万元,以及100万元人民币以上但不足1500万元。
据此,对于那些涉嫌职务侵占罪且侵占财产数额在6万元人民币以上但不足40万元的犯罪嫌疑人,将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严厉惩罚;
而对于那些侵占财产数额超过100万元人民币以上但不足1500万元的犯罪嫌疑人,则将面临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同时有可能被依法没收部分甚至全部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职务侵占罪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第二条
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巨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十一条
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的职务侵占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数额起点,按照本解释关于受贿罪、贪污罪相对应的数额标准规定的二倍、五倍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