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通常情况下,涉及到卖淫行为并不构成刑事犯罪,也不会导致罪犯面临刑事审判。
然而,这种行为却可能遭受治安处罚。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于参与卖淫活动的人员,应当给予十天至十五天的拘留惩罚,同时还可附加处以五千元人民币以下的罚款;
若情节相对轻微,则仅需处以五天以下的拘留或五百元人民币以下的罚款。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卖淫者与未满十四岁的未成年人发生性关系,那么这就构成了强奸罪行,无论该未成年人是否自愿都将被视为强奸罪,并按照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标准予以从重处罚。
此外,如果卖淫者明知自身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仍继续从事卖淫活动,那么他将会触犯传播性病罪,将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严厉惩罚,并且还需要承担相应的罚金。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
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