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同等责任系指引发交通事故的各方当事人皆存在违规操作,且情节程度相仿,各方应承担相应的同等责任。
机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并导致人身伤亡与财产损伤的情况下,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付;
若仍有不足之处,则需根据双方过错程度的具体情况,按照既定比率进行责任划分与承担。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
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