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以下为构成抢劫罪的八种加重情形:
首先,犯罪嫌疑人实施了“入户抢劫”的行为;
其次,他们选择了在“公共交通工具上”进行抢劫活动;
此外,如果犯罪嫌疑人对“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进行了抢劫的话,同样将被视为加重情节;
而如果犯罪嫌疑人实施了“多次抢劫”或者抢劫金额达到“巨大”标准的话,也会被认定为加重情节;
另外,如果犯罪嫌疑人在抢劫过程中导致他人“重伤”甚至“死亡”的话,同样将被视为加重情节;
最后,如果犯罪嫌疑人假扮成“军警人员”进行抢劫的话,也将被视为加重情节;
除此之外,如果犯罪嫌疑人持有枪支进行抢劫的话,同样将被视为加重情节;
最后,如果犯罪嫌疑人抢劫的是“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话,同样将被视为加重情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