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人的名誉构成侵害之后,可能会引发以下几种情况:
首先,侵权者应当公开向受害方赔礼道歉,并且在社会公众面前尽力消除由于其行为导致的不良影响,以此来恢复受害方的名誉地位。
同时,对于受到严重侵害的受害人们来说,他们同样可以向侵权者提出相应的经济补偿要求,如果侵权者拒绝作出积极回应,那么受害人便有权通过法律途径寻求解决方案。
其次,如果侵权者以书面或口头等不同形式,肆意宣扬他人的个人隐私信息,或者捏造虚假事实并公然贬低他人的人格尊严,甚至采用侮辱、诽谤等手段对他人的名誉进行恶意损害,从而给受害人带来了一定程度上的负面影响,那么这种行为无疑已经构成了对公民名誉权的侵犯。
在这种情况下,受害人有权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立即制止侵权行为;
恢复受害人的名誉和声誉,消除因侵权行为产生的不良影响;
向受害人赔礼道歉;
赔偿受害人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零九条
自然人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