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的名誉权受到侵害时,怎么样算侵害名誉权

最新修订 | 2024-08-28
浏览10w+
刘斌律师
刘斌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183人
专家导读 在我国公民的名誉权受到侮辱、诽谤等影响自身名誉的,存在名誉权的侵权行为,造成因果关系的认定这类侵权犯罪。对这类案件受害者应积极的按照法律规定,对自身案件的证据进行收集。我国的司法部门对这类案件进行受理。
公民的名誉权受到侵害时,怎么样算侵害名誉权

一、公民的名誉权受到侵害时,怎么样算侵害名誉权

侵害名誉权作为的一种,其民事责任构成要件与一般民事责任构成要件是相同的,即包括四个方面的要件:行为人实施了侵权行为、存在损害事实、侵权行为和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行为人有过错。但侵害名誉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又有其自身特点。

( 1 )行为人实施了侮辱、诽谤等侵害他人名誉权的行为。这种行为具有贬低和损害他人名誉的性质,具有违法性。认定侵害名誉权行为的违法性,并不以行为人所陈述的内容是虚假的为限定条件,陈述真实事实也可能构成侵害名誉权。一般情况下,如果陈述真实的事实只是说明被陈述人的真实情况,不降低对其评价,没有实质性损害,不构成侵害名誉权。但如果行为人故意陈述他人的事实,以达到贬损受害人的名誉和尊严,降低社会对受害人的评价的目的,则构成侵权名誉权。

( 2 )发生了侵害名誉权的损害后果。

侵害名誉权的损害后果,包括对名誉的损害、和由此产生的财产损失。名誉是一种,认定行为人对他人名誉的损害,并不以受害人的自我感觉为判断是否造成受害人名誉损害的依据。财产损失是侵害名誉权的另一间接后果。例如,侵害他人名誉权,致使受害人被降级、解聘,或者没有评上应评上的职称而且导致的工次收入的减少。侵害法人名誉,导致该法人形象受损从而销售收入下降,引起巨大的销售损失。对于这种财产损失的有无及大小,应考虑被害人工作的性质、经营的状况等因素,不能一概而论。

( 3 )侵害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这是指损害后果是由侵害名誉权的行为所造成的。侵害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具有客观性,但这种客观性又有其特点。因为侵害名誉权中的精神损害和名誉损害是无形的,认定这些损害往往只能通过推定的方式进行。所以,侵害行为和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又具有一定的主观因素。其次,这种因素关系具有必然性。

( 4 )不法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

二、名誉权侵权可以要求赔偿吗?

可以。

1、精神损害赔偿

名誉侵权通常很难直接造成经济方面的损失,但会对受害人的精神造成很大的影响。在人云亦云,网络传播速度极快的年代,诽谤造成的影响无法预计。

对于受害人名誉利益损害可以通过判令侵权人采取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的适当措施予以救济,但当采取这些措施不足以完全恢复受害人的名誉时,就应当把名誉利益损害纳入精神损害赔偿的范畴。

根据有关司法解释,只有当侵害名誉权行为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受害人才有权请求精神抚慰金赔偿。对于赔偿数额,应综合考虑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权人获利的情况、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以及受诉法院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予以确定。

根据我国现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法人名誉权受到侵害,不能要求精神抚慰金赔偿。

2、财产损害赔偿

名誉权是人身权利,一般不会有财产利益,但名誉权会直接影响权利人的财产获得,因此名誉受损也会造成财产损失。如公民因遭受名誉的毁损而丧失某种工作的机会,法人因名誉毁损而遭受财产的重大损失。

财产损害既包括现有财产的损失,也包括可得利益的丧失,只要是侵害名誉权所引起的后果,侵权人就应当全部赔偿。并且受害人的恢复名誉而产生的费和支出,也属于财产损害的范围。

名誉侵害者可以要求这类案件的赔偿,赔偿自身的实际损失。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名誉受损情况,要求相应的经济赔偿。还可以要求这类犯罪人员对自身进行赔礼道歉,消除自身名誉权侵害的消除,进行相应的诉讼办理。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4.2k字,预估阅读时间14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159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公民的名誉权受到侵害时,怎么样算侵害名誉权
一键咨询
  •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721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576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178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877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366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162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610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864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550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720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423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080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376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545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334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侵害名誉权受损赔偿吗?
名誉权受到损害的时候如果不能完全恢复受害者的名誉,那么就应该对受害者进行赔偿,而赔偿数额会纳入到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当中,赔偿的具体数额会根据造成的后果确定。
10w+浏览
损害赔偿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的个人信息,身份证号码和手机号被银行职员卖出去了,这个情况属于名誉权受侵害吗?名誉权受侵害的形式有哪些?
[律师回复] 名誉权受侵害的形式有以下几点
一、名誉权是什么?
名誉权,是指公民或法人保持并维护自己名誉的权利。它是人格权的一种。这些被维护的名誉是指具有人格尊严的名声,是人格的重要内容,受法律的保护。
二、名誉权被侵害有哪些方式?
名誉侵权主要有下列几种方式:侮辱,诽谤,泄露他人隐私等。
侵害名誉权常见方式一——侮辱
侮辱,是指用语言(包括书面和口头)或行动,公然损害他人人格、毁坏他人名誉的行为。如用大字报、小字报、漫画或极其下流,肮脏的语言等形式辱骂、嘲讽他人、使他人的心灵蒙受耻辱等。
侵害名誉权常见方式二——诽谤
诽谤,是指捏造并散布某些虚假的事实,破坏他人名誉的行为。如毫无根据或捕风捉影地捏造他人作风不好,并四处张扬、损坏他人名誉,使他人精神受到很大痛苦。
侮辱、诽谤是常见的名誉侵权行为,民法通则101条明令禁止用侮辱、诽谤的方式损害他人名誉。对法人名誉的侵害,主要表现在散布有损法人名誉的虚假消息,如虚构某种事实,诬说某工厂的产品质量如何低劣,以图用不正当的竞争手段搞垮对方等等,这些都是侵害法人名誉权的侵权行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对受害人名誉权荣誉权侵害的该如何处理?
对受害人名誉权荣誉权侵害的,是可以请求侵权人承担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的。无论是公民的名誉权、隐私权还是肖像权,这些都是受到法律重点保护的,是不允许他人随意侵犯的权利。
10w+浏览
损害赔偿
个人的名誉权受侵害如何办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个人的名誉权受侵害如何办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当遇到此事时,公民依法享有名誉权,公民为维护自己的名誉权必须注意以下几点:
1.必须明确名誉权利的权利内容。
(1)公民有维护自己名誉尊严的权利。
(2)贫民的名誉权受到侵害,公民有向提讼的权利。
2.掌握认定侵害名誉权行为的依据。侵害名誉权,主要表现为侮辱和诽谤两种方式,侮辱是指用暴力或口头、文字等方式公然侮辱他人,损害他人的人格尊严。侮辱行为的构成须具有以下要件:
(1)在主观上侵权人是故意的,也就是有意识地损害他人名誉、人格。如果是无意中说了有损于他人名誉、人格的话,并非故意侮辱的,不构成侮辱行为。
(2)在客观上侵权人实施了引起他人精神痛苦和屈辱的言辞或行为。
(3)侮辱行为必须具有公然性,即有第三人或更多的人在场或者用能够使众多的人看到或听到的方式进行侮辱。
(4)侮辱行为须具有针对性,即侮辱行为是针对特定的人实行的。
3.可以要求侵权人终止侵权行为。公开赔礼道歉,公开消除侵权行为所造成的不良影响,恢复名誉,也可要求侵权人赔偿损失。如果侵权人对公民的请求不予理睬,公民可以向诉讼。根据《民法通则》第120条的规定,当公民的名誉权受到侵害时,受害人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4.侵犯公民的名誉权的赔偿。以书面、口头等形式宣扬他人隐私,或者捏造事实公然丑化他人人格,以及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造成一定影响的,是侵害公民名誉权的行为。根据《民法通则》第190条的规定,受害人当名誉权受到侵犯时,可以请求人民采取以下保护措施:
1.停止侵害。
2.恢复名誉,消除影响。
3.赔礼道歉。
4.赔偿损失。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159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人格权名誉权不受他人侵害吗?
人格权名誉权是不能受他人侵害的,一般人格权就是属于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或者是身体权,还有健康权,名誉权等等,对于此权利是受到法律保护的,任何人都是不能进行侵害,这是会承担法律责任的。
10w+浏览
损害赔偿
名誉权侵犯侵害名誉权的行为有哪些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不管是姓名权还是名誉权,这都是我国法律重点保护的公民的人身权利之一,因此实践中要是自己的姓名权和名誉权被侵犯的话,可以追究侵权人的法律责任。但在此之前必须要先了解侵犯姓名权和名誉权的行为都有哪些。
一、侵犯姓名权的行为有哪些姓名权属于具体人格权,指自然人享有的决定、变更和使用其姓名的权利。姓名包括登记于户口簿的正式姓名,艺名、笔名等非正式姓名。现实生活中,侵犯姓名权的行为一般有以下几种,分别是:
1、干涉他人决定、使用、改变姓名。
2、盗用他人姓名。盗用他人姓名指的是未经他人同意或授权,擅自以他人的名义实施某种活动,以抬高自己身价或谋求不正当的利益。
3、冒用他人姓名。指的是使用他人的姓名,冒充他人进行活动,以达到某种目的。盗用和冒用姓名的区别:盗用主要指盗取某人姓名,自己不一定就是姓名者本人。如
A盗用
B的姓名,向
C说自己是B的好友,骗取C的信任从而获得某种利益。冒用则是冒用某人姓名,自己扮演的就是姓名者本人。如A说自己就是B,进行欺骗从而获得某种利益。姓名权侵害主要表现在他人干涉、盗用、假冒,如发现上述情形,权利人可以要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害等。
二、侵犯名誉权的行为有哪些
1、侮辱行为侮辱,是指故意以暴力、语言、文字、漫画等方式贬低他人人格、毁损他人名誉的行为。侮辱的表现形式有:
(1)以口头语言或动作(非暴力)侮辱他人。
(2)以暴力的方式侮辱他人。
(3)以书面语言的形式侮辱他人。
2、诽谤行为诽谤,是指行为人故意或过失地散布虚假事实,贬损他人名誉的行为。所谓“故意”,是指散布虚假事实的行为人明知所散布的事实是虚构的,不存在的,但因可以达到贬损他人名誉而仍然散布的行为;所谓“过失”,是指散布虚假事实的行为人不知所散布的事实是虚假的,但因可以达到攻击目的而贬损他人名誉或因好奇而散布、传播的行为。如果行为人散布的事实不是虚假的,散布这些事实涉及隐私,其目的是为了贬损其名誉的,亦可因泄漏个人隐私贬损他人名誉而承担侵权责任。诽谤的表现形式有:
(1)语言诽谤。如通过口头语言将捏造的事实加以散布,致他人的名誉受损。
(2)文字、漫画诽谤。如通过撰写文章或绘制漫画,捏造事实并加以散布,致他人的名誉受损。
3、新闻报道严重失实新闻报道失实,是指新闻报道与事实真相不符的情形。如果新闻报道严重失实,致他人名誉受损,则应视为侵害他人名誉权。但考虑到新闻的时效性,新闻报道存在一些差错也在所难免,故新闻报道中出现一般性的失实,可不作侵害名誉权处理。只有在新闻报道中严重失实并致他人名誉受损时,才视为侵害名誉权的行为。
4、评论严重不当评论严重不当,是指对某人或某事的评论与实际情况明显不符的情形。评论严重不当,且致他人名誉受损时,应认定为侵害名誉权。但基于言论自由的理念,对评论予以苛责也不合适。因此,如果评论仅仅是用语不当或遣词造句不确切,且无故意或过失侮辱他人人格的内容和用语时,不能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
快速解决“损害赔偿”问题
当前3159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侵害名誉权纠纷
原告在被告下属的康康超级市场购物时,被告的两个男服务员怀疑原告偷拿了市场的东西,并迫使原告解开衣扣、打开手提包让其检查。被告的工作人员这种行为,侮辱了原告的人格,严重侵害了原告的名誉。故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赔礼道款,并对给原告造成的精神损害予以赔偿。
10w+浏览
损害赔偿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159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名誉权受到侵犯怎么维护名誉权
在名誉权受到侵犯以后当事人可以选择通过司法途径维护本人名誉权,当然起诉之前也可以先和对方协商,如果协商无效,起诉处理名誉权侵权纠纷的法定条件是,原告需要和名誉权侵权纠纷有直接的利害关系,有侵权纠纷的事实和理由,被告的信息明确等。
10w+浏览
损害赔偿
侵害名誉权立案标准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侵害名誉权立案标准是什么?
1、行为人客观上存在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并为第三人知悉。侵权人实施了侮辱、诽谤等行为。所谓侮辱是指以语言或行为公然损害他人人格,毁坏他人名誉的行为。侮辱既可以以口头方式进行,也可以以行为方式进行。其表现形式是将现有的缺陷或其他有损于人的社会评价的事实扩散、传播出去,以诋毁他人的名誉,让其蒙受耻辱,可以称之为“以事生非”。
2、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从法理上讲,对于公众人物提起的名誉侵权之诉,在主观过错方面的考察,应当以行为人是否具有实际恶意为标准,没有实际恶意的行为,即使确实损害了公众人物的名誉,也不应认定为侵权。这种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故意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他人名誉的损害,仍然积极追求这种结果的发生。情节严重的,将会构成侮辱罪或诽谤罪。过失是指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造成他人名誉的损害,但由于疏忽大意或过于自信等而使损害后果发生。比如医院未经患者同意,无意中公布了患者患有淋病、梅毒、麻风病或艾滋病等病情信息,使患者名誉受到损害。无论故意或过失,只要侵权人在主观上有过错,并在客观上造成他人的社会评价降低,即属于侵犯了他人的名誉权。
3、被侵害的对象应当是特定的人。所谓特定的人是指某个具体的自然人或法人。如果没有特定的人,则在法律上就不存在所谓的受害人了。但是,如果某些文学作品在描写中对特定的人进行了侮辱或诽谤,虽然使用的是代号或假名,但读者一看便可知晓其所指的对象是谁,这显然不能因其使用代号或假名而否定作者侵权。因此,如果所指定的对象是特定环境、特定条件下的具体人,即使没有指名道姓,同样可以构成对他人名誉权的侵害。
4、在后果上,侵权人的行为对受害人的名誉造成了较严重的损害,使受害人感觉到一种不公正的社会压力或心理负担,精神上受到折磨,心理上遭受创伤。必须强调的是,这种不公正的社会压力、心理负担或精神上受到的折磨必须是客观实在的东西,而不是受害人主观上的一种感受。也就是说,某人的名誉仅仅指公众对其的社会评价,而不是该人对其内在价值的自我评价。因此,行为人的某些行为如果没有造成受害人的社会评价降低,则不构成对名誉权的侵害。
二、侵害名誉权的责任
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可以书面或者口头方式进行,内容须事先经人民法院审查。恢复名誉、消除影响的范围,一般应与侵权所造成的不良影响的范围相当。
公民、法人因名誉权受到侵害要求赔偿的,侵权人应该赔偿侵权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公民一并提出精神损害赔偿要求的,人民可以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给与受害人造成精神损害的后果等情况酌定。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损害赔偿 > 名誉毁谤 > 公民的名誉权受到侵害时,怎么样算侵害名誉权
顶部